紅網株洲站10月29日訊(株洲日報記者 沈全華)10月27日,株洲市召開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再動員再部署會議,現場下達“限改令”:11月底前,必須完成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受株洲市委書記賀安傑委托,株洲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蔡溪就此項工作提出要求。
  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株洲市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關規定,已基本完成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各項任務。此次會議明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要著力解決超標準占用辦公房、多處占用辦公用房、離退休老同志占用辦公用房、辦公用房出租出借、在外租用辦公用房五類問題。
  株洲市直各單位辦公用房總建築面積,超過控制標準10%以內,清退後留給單位調劑安排;超過標準10%以上,必須按整層、整塊集中騰退、封存,由株洲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統籌安排。從明年開始,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在外租用辦公場地。
  會議要求,認真開展專項督查。對不按規定時間整改落實的,進行公開通報批評和限期整改;對在限期整改的期限內仍不整改到位的,給予黨政機關一把手及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蔡溪要求相關部門要更加引起重視,統一部署、統一標準、統一步驟推進此項工作;更加深化認識,切實認識到機關辦公用房豪華超標浪費太大、影響太大、危害太大;更加堅定決心,做到政策落實到位、規定時限到位、追責查處到位。11月15日前自查自糾,15日後督查追責,並將清退的辦公用房進行調劑安排。  (原標題:11月底前 株洲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面完成辦公用房清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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